铁锋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铁锋区是齐齐哈尔市市辖区之一,位于齐齐哈尔市区东部,北邻建华区和富裕县,东濒乌裕尔河,南与昂昂溪区毗连,西靠龙沙区,区政府驻龙华路164号。总面积695平方千米。总人口29万人(2010年),有汉、满、回等21个民族。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69亿元。301国道、齐林、齐扎公路贯穿城乡,全国特等站齐齐哈尔火车站坐落于辖区之内。铁峰区位于松嫩平原西部,东濒乌裕尔河,地处北纬N47°17′43.07″ 东经E124°11′40.89″。位于齐齐哈尔市区东部,北邻建华区和富裕县,南与昂昂溪区毗连,西靠龙沙区。截至2012年,农业资源有草原面积2.6万公顷,耕地面积1万公顷,苇塘面积1.9万公顷,自然水面2733公顷,林地面积2600公顷,沼泽地面积1200公顷;水利资源有乌裕尔河、翁海排干和引嫩六支千、七支千等水利工程,国家水利部列项的江东灌涝区整建工程已初具规模,可形成2262公顷的自流灌区;此外,还有丰富的适于发展制砖等建材业的土、沙资源。野生动物有4大类2000余种。盛产小叶樟、艾蒿、三棱草、黄花菜、芦苇等。